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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湖南省作家协会《关于申报2012年度重点作品选题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7-04 11:53:45 【字体:

关于转发湖南省作家协会《关于申报2012年度重点作品选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市)文联、市直有关协会:
       现转发省作协《关于申报2012年度重点作品选题的通知》,请尽快收悉,并转发到作协和重点作者,并于2012年7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集中报送到市文联创联科。

联系人:刘琼华

电话:0736-7797178  15115680808

 

关于申报2012年度重点作品选题的通知

http://www.frguo.com/     2012-6-21 15:46:58     湖南省作家协会

各市(州)文联、作协,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作家协会扶持重点作品创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现将2012年度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按照《条例》精神,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征集范围为所有工作、生活在湖南的作家(包括工作或生活在外省的湖南省作家协会会员)。作者应具有较强的创作实力或潜质,具有严谨认真的创作态度和较高的艺术追求。注重支持优秀作家的重要选题,注重支持少数民族作者、基层作者和青年作者。尚未加入省作家协会但确实具有较强创作能力的作者亦可申报。
  此前已有选题列入省作家协会及中国作协重点扶持项目而未出版或发表的作者,本年度不得再行申报;2010年度和2011年度连续两年获得省重点扶持的作者,今年暂不得申报。为保证创作质量,同一作者不能同时申报两个不同的选题。
  二、体裁范围
  重点作品扶持的体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儿童文学、文学评论等,一般应为长篇原创性作品,侧重于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长篇诗歌、系统性文学论著等;思想性、艺术性、学术性确有独到之处的文学作品集、文学理论集也可申报。
  三、选题方向
  1、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鼓励创作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特别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功伟绩,塑造共产党人的光辉形象,开创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等题材的作品。
  2、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鼓励创作反映抗日战争的艰苦历程,继承和发扬抗战精神,营造爱国、团结、奋进的良好气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相关题材的作品。
  3、为纪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70周年,鼓励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表现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作品。
  4、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展现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时代风貌,塑造社会主义新人形象,讴歌新时代新生活的作品。反应我省实施“科学发展,四化两型,富民强省”战略,反映洞庭湖治理、湘江治理及湘南大开发,歌颂湖南人民艰苦创业,取得改革和建设新成就的作品。
  5、注重表现我省少数民族文化特色,弘扬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传统,反映各民族建设社会主义业绩和风貌的作品。
  6、表现新的历史时期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的精神风貌和国防建设成就,刻画当代军人形象、弘扬英雄主义理想主义的作品。
  7、有助于培育未成年人健康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人格、为少儿读者所喜闻乐见的儿童文学作品。
  8、科学总结全国、特别是我省新时期以来文学创作成就,关注当代文学发展态势与走向,追踪文学思潮,注重对文学创作进行引导的批评专著以及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理论体系建设的文学理论专著。
  9、反映具有湖湘文化特色和湖湘地域色彩的文学作品,以及反映湖湘大地丰厚历史底蕴的文学作品。
  同时,作者也可根据自身的创作计划自主确定选题。
  四、申报方式
  既可申报选题计划,也可申报已经创作完成但未出版的作品。申报选题计划者,需附3000字左右的作品梗概,所附梗概应足以体现选题的基本面貌和价值。申报正在创作或已经创作完成但未出版的作品者,可附5000字左右的作品选段,不必寄送整部作品稿件。
  五、评审办法
  分初评、终评两个阶段。初评阶段,省作家协会将聘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论证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创作实力和选题价值进行评估,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适当数量的重点作品推荐名单;终评阶段,由省作家协会聘请有关领导和专家评审通过,产生最后评审结果。
  根据最新修订的《湖南省作家协会扶持重点作品创作暂行条例》,重点作品扶持工作分两个步骤完成,先评选出10部左右意向性扶持作品,待作品创作完成后,由省作家协会组织专家审读,确认在思想性、艺术性等方面均达到较高水平,支付作者三分之二的扶持经费,并签署重点作品扶持合同。上述重点扶持作品正式出版后,再支付作者余下的扶持经费。
  申报中国作协的重点扶持项目,由省作家协会主席团在以上最终评审结果中择优确定。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及向中国作协推荐的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将在湖南作家网上公布。
  六、申报程序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原则,无论是否为省作家协会会员,只要符合申报条件,均可到所在市(州)文联、作协领取申报表格填报,也可登录湖南作家网下载()填好后交市(州)文联、作协统一上报;各市(州)文联、作协要广泛发动,并对个人申报选题进行认真筛选,择优上报省作家协会,每个市(州)限报3部以内作品;省直单位作者可到省作家协会直接领取申报表格填报,也可登录湖南作家网下载。
  申报者既须寄送书面表格,也须发送电子表格。电子表格发送如下信箱:Lc13308435577@126.com。
  七、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0日(以省作家协会创研室收到书面表格为准)。
  八、申报表及相关资料请用特快专递(请勿用包裹邮寄)寄至省作家协会创研室。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186号
  邮政编码:410013
  联系人:娄成
  电话:13308435577,0731--82181995。
  九、省作家协会负责对本通知作最终解释。

 


  
  湖南省作家协会
  2012年6月21日

    附件一:2012年度重点作品扶持申报表(/newscenters.asp?id=3754)
    附件二:湖南省作家协会扶持重点作品创作暂行条例(/newscenters.asp?id=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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