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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集中开展市属文艺类社会组织2016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5-03 11:37:27 【字体:

关于集中开展市属文艺类社会组织2016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文艺家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各行业文联: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2016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常民函〔2017〕4号)、市文联《常德市文联文艺类社会组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常文联发〔2016〕3号)的有关规定,为更好服务管理市属文艺类社会组织,提高年检效率,经我会研究,并与市民政局行政许可办商定,决定集中联合开展市属文艺类社会组织2016年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年检的对象

2016年6月30日前经市民政局核准登记并由市文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集中年检的时间

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9:00-17:00

三、集中年检的地点

市文联三楼会议室(常德市武陵区紫缘路193号)

四、集中年检应提交的资料

1.年检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三份,A4纸打印)及电子版;

2.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3.应开设本社会组织的基本存款账户并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民办非企业单位须有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社会团体须出具2016年度财务报表;

5.3名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应成立党支部并提供成立党支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6.相关花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表格见附件),包括以下花名册:(1)社会组织负责人花名册(包括主席、会长、理事长,副主席、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2)社会组织理事(含常务理事)花名册,(3)社会团体会员花名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花名册,(4)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及委员花名册,(5)社会组织全体党员花名册。

五、集中年检的要求

要高度重视,安排熟悉情况的人员如实填报年检报告书、相关名单表格,并提交相关真实资料,按时办理年检手续。对年检发现的问题,要积极接受市民政局、市文联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整改,不断规范自身行为。

六、联系方式

人:刘琼华、解雪清

联系电话:7798937

电子邮箱:342358045@qq.com

 

附件:1.附件1: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2016年度).doc

           2.附件2: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2016年度).doc

           3.附件3:社会组织负责人花名册.doc

           4.附件4:社会组织理事(含常务理事)花名册.doc

           5.附件5:社会团体会员花名册、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花名册.doc

           6.附件6: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及委员花名册.doc

           7.附件7:社会组织全体党员花名册.doc

 

 

 常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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