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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常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配合做好2017年度市直文艺类社会组织年检的通知

来源:市文联 发布时间:2018-04-28 18:03:15 【字体:

市直各文艺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民政局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应接受2017年年度检查。为配合做好市直文艺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和时间地点

凡在2017年6月30日前经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在2017年12月31日前经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基金会都应接受年检。

市直文艺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时间拟定于2018年5月3日至5月18日进行。为方便年检初审,确定5月16日,17日,18日三个工作日为集中初审日,此前工作日也可联系办理初审并随即进行年检。年检资料初审在市文联二楼创联科,年检在市政务中心二楼民政局窗口。

二、年检重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

(二)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情况

(三)党组织组建和党员情况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专职的财会人员;是否有抽逃开办资金和偷税漏税等违法违纪问题;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合理及劳动用工落实情况;是否及时办理变更和有关备案手续等。

三、年检方式和程序

(一)年检初审。市直各文艺类社会组织登录常德文艺网或市民政局网站、市政务中心网站下载《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如实填报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按时送市文联创联科初审。经市文联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18日前送市民政局年检。

(二)出具结论。根据报送材料审查、实地检查和平时监管情况,相应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检结论,并在《登记证书》(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不按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视为年检不合格。

(三)发布公告。年检结束后,市民政局将在有关媒体网站发布年检结论公告。

四、年检应提交材料

(一)年检报告书或工作报告(一式三份,A4纸打印,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各保存一份);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须有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社会团体须出具2017年度财务报表;

(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四)有3名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应成立党支部并提供成立党支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五、年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接受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法规赋予登记管理机关的重要职责。市直各文艺类社会组织应自觉接受市文联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年检工作的严肃性,安排熟悉情况的专职工作人员认真办理年检手续,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二)如实填报。年检报告书是市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的主要来源,将作为今年社会组织评先的参考依据。对年度报告书填报不完整以致无法审查的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将不予年检。

(三)认真整改。对年检发现的问题,要积极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整改,不断规范自身行为。

请市直各文艺类社会组织及时主动下载2017度社会组织年检表格,按要求填报。在市文联创联科初审前,请把主席团成员照片、财务数据和财务账户一并准备好,并将以上表格、资料、照片电子档,于5月15日前发送至市文联创联科初审,合格后再携带纸质档按时年检。领取了会费票据的社会组织,年检后应及时到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进行票据年审。

 

电子邮箱:342358045@qq.com

年检初审联系人: 刘琼华0736—7798937

 

市民政局年检联系人:白井成、王子健

年检地址:常德市人民东路市政务中心二楼市民政局窗口。

  

附件:附件一: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doc

                     附件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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