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毛泽东文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联、作协、省直有关单位:
湖南省作家协会将于近期举行第四届毛泽东文学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宗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优秀的文学作品。
对所有参评作品、初评结果、终评结果,均在湖南作家网上公示,广泛听取文学界及社会各界意见。省作协纪检部门将对评奖全过程进行监督。凡有作品参与评选者,均应回避本体裁作品的评选工作。
二、评奖时间:从即日起到11月15日为作品推荐时间;11月20日到12月10日为初评时间;12月底以前完成终评。
三、参评范围:参评对象为湖南省内作家的作品。参评作品体裁为: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单篇、散文集、诗歌集、报告文学集、评论集、儿童文学作品集。参评作品应为国内正式出版物,出版时间为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以版权页所标首版时间为准,其中作品集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篇目为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发表的新作。申报作品为结集出版物时,应逐篇注明发表时间及刊物(见附件二)。参评作品需报送一式5部,并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一)。
四、评奖条件:
1、思想内容积极健康,弘扬民族精神,反映时代特征的优秀作品。
2、艺术上创新探索,追求民族气魄,艺术手法多样化的优秀作品。
3、作品发表后在文学界和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的优秀作品。
五、推荐程序:
1、各市州文联、作协通知有关作者将作品报送省作协,各市(州)每个门类限报5部(篇)以内作品。
2、省直有关单位作者可将作品直接报送省作协。
3、申报表及相关资料请用特快专递(请勿用包裹邮寄)寄至省作家协会创研室。申报者既须寄送书面表格,也须寄送电子表格。电子表格寄送如下信箱:lc13308435577@126.com。报送时间截止于11月15日。
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186号湖南省作家协会创研室,邮编410013,联系人娄成,联系电话:13308435577。
湖南省作家协会
201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