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文艺动态 >> 通知公告 >> 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常德市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2-03-22 11:32:47 【字体:

 

各区县(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迎接党的十八大,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他们“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近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在全国开展第三届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1、童谣内容要充满时代气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童趣。
       2、鼓励创作弘扬雷锋精神、体现爱党爱国爱家乡情感的优秀童谣作品。
       3、童谣可以是新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在本地区广为传诵的原创作品。第一、二届获奖作品不再推荐。 
       二、活动步骤
       1、征集创作。3月下旬,市文明办会同教育、文广新、共青团、妇联、文联等部门,组织优秀童谣的创作和征集。各区县(市)文明办比照执行。
       2、推荐申报。4月2日前,各区县(市)文明办、市直有关单位将推荐报告和作品汇总后统一报市文明办。各区县(市)推荐不少于1首,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等各单位推荐不少于1首。 
       3、投票推荐。4月中旬,中国文明网公布初选童谣作品,发布消息。组织广大中小学生通过网络进行投票,主办单位根据学生投票推荐情况和专家评审情况,从中确定优秀童谣作品80首,其中一等奖10首、二等奖10首、三等奖20首、优秀奖40首。
       4、编辑图书。中央文明办将80首优秀童谣汇编成书,“六一”前公开发行,供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学习传唱。
       5、集中推广。“六一”前后,组织优秀童谣传唱活动,宣传展播优秀童谣,开展优秀童谣节目展演等,利用多种方式传唱优秀童谣。 
       三、具体要求
       1、各地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文广新局、团委、妇联、文联要把优秀童谣征集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教师和家长特别是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创作,努力提供高质量的童谣作品。
       2、此活动是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列为年度工作考核项目,各地、各单位要注重做好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
       3、各区县(市)文明办、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对推荐作品审核把关,请按《优秀童谣推荐表》格式注明上报要素(见附表),严禁抄袭。获奖优秀童谣的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活动详情可登录中国文明网等网站查阅。
       联系电话:7955031 
       报送邮箱:973930528@qq.com。 
       

 

                 常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15 日

   

      注:市直各文艺家协会、区县(市)文联推荐的作者作品统一报送至市文联创作联络科。联系电话:7797178,报送邮箱:cdswl18@126.com。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