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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第六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9-18 12:04:13 【字体:

 

关于推荐第六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各市州作家协会、《文学界》杂志社、省作协各专门委员会:

  明年是第六届鲁迅文学奖评奖年,为了进一步把我省的推荐工作做细做实,切实把质量高、反响好、竞争实力强的作品征集上来,省作协决定提前进行申报作品征集工作。根据中国作家协会历届鲁迅文学奖评奖办公室精神,现将我省有关参评作品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鲁迅文学奖作品推荐工作非常重要,请各市州作家协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省作协有关社、刊高度重视,认真挑选,严格把关,把真正优秀的文学作品推荐上来。

       二、请各市州作家协会根据该奖所设七个门类(中篇小说奖、短篇小说奖、报告文学奖、诗歌奖、散文杂文奖、文学理论评论奖、文学翻译奖)进行推荐,每个奖项限1—2件(部)(确无优秀作品推荐可空缺)。

       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发动作者积极申报作品。申报作品交省作协创研室统一整理,省作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研究和评估。

       中篇小说、短篇小说(除小小说外)和报告文学以单篇作品参评。中篇小说指篇幅在2.5万字以上、13万字以下的小说;短篇小说指篇幅在2.5万字以下的小说,短篇小说中的小小说指篇幅在2千字以下的小说。推荐材料中须注明字数。

       诗歌、散文杂文、小小说作品,以诗集、散文集、杂文集、小小说集参评。文学理论和文学评论著述,单篇作品和作品集均可参评。结集参评的作品,应在评奖年限内出版且其间创作的作品应占结集字数的1/3以上(若书中未予标识,则每篇作品须注明首次发表或写作日期并由推荐单位出具证明)。结集参评的作品,须拥有合法出版书籍的统一编号和版权页。不接受多人作品合集、选集参评。

       三、根据评奖要求,第六届鲁迅文学奖的参评作品应为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由国家批准出版发行的报纸、刊物、出版社发表和出版的中文作品,以及由国家批准拥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发表的中文作品(需提供国家批准拥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证明)。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四、请在2012年10月30日前把所推荐的作品报送省作协。此时间内尚在创作出版中的优秀作品,可待作品出版或发表后,于2013年1月15日前报送省作协。

       五、各推荐单位请以公函方式列出推荐作品名单,并填写“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内容包括800字左右作品简介和200字以内作者简介,并加盖公章),连同作品于10月30日前以邮政快件方式(勿寄包裹)寄送至湖南省作家协会。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186号,邮政编码:410013。联系人:娄成;联系电话:0731--82181995。(作品每部请寄送十份,单篇作品至少包括一份原件,并补足十篇复印件或打印稿件。参评文学翻译的作品,需附上原文复印件两份。未纳入省作协推荐名单的,如作者要求,可将作品取回)。

      “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既须寄送书面表格,也须寄送电子表格。电子表格寄送如下信箱:LC13308435577@126.com

   

 

                                

 湖南省作家协会

2012年9月18日

附表:

第六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作品名称

体裁

作    者

发表或出版单      位

首次发表或出版日期

责任编辑

字数

推荐单位

 

 

 

 

 

 

(800字左右,可另附页)

 

  作

 

 

 

 

 

                                     (200字以内)

如是结集作品,评奖年限内创作

的作品是否占全书字数1/3以上:

推荐单位和作者是否同意在网上公布

“内容简介”和“作者简介”的内容:

推荐单位是否拥有作品的独家版权:

 

推荐单位:(盖章)

2010年  月  日

推荐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备  注

填表说明:

       1、“第六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需填写并盖章寄送省作协创研室,同时发送电子表格至省作协创研室指定邮箱(LC13308435577@126.com

       2、推荐单位和作者是否同意在网上公布“内容简介”和“作者简介”的内容、推荐单位是否拥有作品的独家版权请务必填写;

       3、务必填写推荐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以便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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